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关于做好2025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25〕5号)等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平稳有序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调剂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调剂基本要求
(一)拟招生计划数
学习形式 |
学科专业名称 |
拟调剂招生计划数 |
备注 |
全日制 |
071000生物学 |
7 |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计划微调。 |
086000生物与医药 |
25 |
(二)调剂学科专业学术要求表
学习形式 |
学科专业名称 |
拟接收第一志愿专业 |
拟接收第一志愿初试科目 |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复试考生遴选原则 |
全日制 |
071000 生物学 |
0710生物学 |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1英语(一) |
满足2025年A类考生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遴选 |
086000 生物与医药 |
0710生物学 0860生物与医药 |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
满足2025年A类考生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遴选 |
086000 生物与医药【骨干计划】 |
0860生物与医药 |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
政治理论和外语均达到30分,业务课达到国家对普通计划考生的分数要求,总分达到国家对相应学科报考“骨干计划”考生总分要求。 |
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遴选 |
(三)差额比例
原则上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申请调剂考生必须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我院根据调剂录取情况分批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
(一)首次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
0710生物学开通时间:2025年4月8日00:00-4月8日12:00
0860生物与医药开通时间:2025年4月8日00:00-4月8日12:00
(二)再次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
视首次调剂录取情况确定。
三、工作程序
(一)确定及公示复试考生名单
学院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对符合调剂基本要求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复试考生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二)报到及资格审查
报到时间与地点见本实施细则第四条“复试安排”。
资格审查要求与一志愿复试一致,具体要求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2025年3月19日发布的《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smkx/info/1035/3472.htm中的相关内容。
(三)缴纳复试费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复试报到时需现场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缴费。
缴费方式:仅支持支付宝扫码学校统一收款码现场缴费,付款时务必填写备注,格式:报考学院+姓名,例:生命科学学院+张三。
(四)参加复试
复试时间不能调整,请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提前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五)拟录取及公示
1.学院根据调剂申请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考生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分成绩相等,按初试科目英语、政治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遴选。
2.以下情况均属于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低于180分;
(3)专业笔试成绩低于60分;
(4)综合测试成绩低于60分;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
3.各项信息以考生网报时填写为准,出现虚假填报信息以致无法正常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学院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
5.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所剩余招生计划按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2025年4月10日、11日,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间 |
复试内容 |
复试地点 |
4月10日 8:00-9:30 |
报到、资格审查、缴费、提交复试材料 |
8C207 |
4月10日 10:00-12:00 |
笔试 |
11405、11406 |
4月10日 13:30-18:00 |
综合测试、外语水平测试 |
11201至11207 |
4月11日 9:00-12:00 |
加试 |
11500 |
(二)其他复试安排
复试方式、复试内容、成绩计算及其它要求与一志愿复试一致,具体要求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3月19日发布的《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smkx/info/1035/3472.htm中的相关内容。
五、其它要求
(一)明确对总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原则
学院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考生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分成绩相等,按初试科目英语、政治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遴选。
(二)咨询渠道
研究生复试期间,考生若有任何疑问可向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提出。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号码027-67841266。
(三)复试和录取工作纪律
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中严格遵守招生纪律。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严格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工作机制,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加强监督。
2、接受学校监督巡视组对复试现场进行巡查。对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做法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及其领导的责任,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4、实行回避制度。复试命题、面试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复试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公平公正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
5、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检举渠道的畅通。对于考生提出的疑问,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及时答复。
六、附则
(一)本细则由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二)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湖北省及我校相关通知要求执行。如我校公布内容与上级最新政策相冲突,按照上级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