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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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浏览次数:    责任编辑:    审核:    上传:    发布时间:2025-03-19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关于做好2025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25〕5号)等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平稳有序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学业知识,也注重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既注重考试成绩,也注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订复试录取细则并组织实施;统筹做好复试场地与设施准备、技术支持、遴选复试教师等;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复试工作正常进行。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方式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综合研判,2025年采取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

(二)资格审核

1、复试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3月23日上午7:30-9:30

地点:8号教学楼生命科学学院8C207教室

2、复试报到材料提交和资格审查

考生须按时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和毕业证书(2025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不同类别的复试考生须按照如下表格所列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并提交附件1《政治思想鉴定表》,现场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并缴纳复试费用。

材料内容

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往届毕业生(含普通本科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的自考、网络教育考生和高职高专毕业生)

未取得毕业证的自考、网络教育本科生

准考证

身份证复印件

政治思想鉴定表

(样表附后)

本科(或专科)成绩单

(加盖公章)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毕业证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



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两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学院在复试之前,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仔细核对:学院将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3、复试费用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复试报到时需现场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缴费。

缴费方式:仅支持支付宝扫码学校统一收款码现场缴费,付款时务必填写备注,格式:报考学院+姓名,例:生命科学学院+张三。

(三)复试时间、地点

1、专业笔试(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

时间:3月23日上午10:00-12:00

地点:11号教学楼201教室、11号教学楼202教室

2、综合测试、英语水平测试

综合测试、英语水平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

时间:3月23日下午13:30-18:00

生物学学术型硕士面试地点:11号教学楼301教室、11号教学楼302教室

生物与医药专硕面试地点:11号教学楼303教室、11号教学楼304教室

面试考生休息室:11号教学楼300教室、11号教学楼305教室

3、加试

时间:3月22日下午14:30-17:30

地点:11号教学楼300教室

(四)复试要求

1.差额复试比例

今年我院按招生计划120%的比例确定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差额比例计算采用小数点进位取整法)。若复试名单末位出现初试总分同分情况,则同分考生一并纳入复试范围;如合格生源数量不足,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组织复试。

2.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学习形式

学科专业名称

一志愿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拟录取普通计划数

(不含推免生)

拟复试一志愿考生数

备注

总分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全日制

071000生物学

274

34

34

51

51

34

29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计划微调

086000生物与医药

260

34

34

51

51

52

31

2.复试名单确定

(1)第一批次复试名单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通过国家线的学生名单。待复试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学院逐一通知复试考生本人,并告知复试时间、地点、复试注意事项等信息(复试名单见附件3)。

(2)第二批次调剂考试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信息以国产精品va在线观看不研究生院网站以及生命科学学院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五)复试形式与内容

采用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复试包括专业笔试、英语水平测试和综合测试,各占100分,满分300分。

1.笔试

学术型硕士复试笔试科目为生物化学,专业型硕士复试笔试科目为细胞生物学,每科试卷满分为100分。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还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注: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也须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为基因工程、微生物学,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每科90分钟,每科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测试

外语水平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测试内容为听力及口语测试,英语水平测试和综合测试同场次进行。

3.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察:一是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二是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三是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四是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五是人文素养;六是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参加复试的考生随机抽取一套试题(含综合测试和英语水平测试的试题),并进行回答。综合测试满分为100分。

综合测试和英语水平测试时间共计一般不少于25分钟。

面试小组由5-6名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3-4人,外语水平测试面试教师不少于3人。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成员须在面试记录单上签字。

4.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

综合测试成绩=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面试教师人数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各位测试教师成绩之和÷测试教师人数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

(2)普通计划考生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5]×30%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要求,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学院认真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仔细审查考生提交的《国产精品va在线观看不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政治思想鉴定表》。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后因个人违法事件或个人负面舆情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入学资格。

五、录取

(一)录取程序

生命科学学院的复试录取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等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通过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其中复试录取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纸质文本在学院公告信息栏内张贴。

(二)录取规则

1、以下情况均属于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低于180分;

(3)专业笔试成绩低于60分;

(4)综合测试成绩低于60分;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

2、复试合格考生,根据招生指标,参考学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3、“骨干计划”和“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成绩按照学校公布的方案计算。

(三)录取其他要求

1、考生的民族成份以网报时填写的为准,虚假及复试时更改的民族成份无效。

2、“骨干计划”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3、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及学院不承担责任。

4、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5、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如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须在5月10日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学校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校学习,逾期不再办理。经学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本单位本年度的招生计划。

六、其他要求

(一)明确对总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原则

学院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考生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分成绩相等,按初试科目英语、政治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遴选。

(二)咨询渠道

研究生复试期间,考生若有任何疑问可向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提出。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号码027-67841266。

(三)复试和录取工作纪律

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中严格遵守招生纪律。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严格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工作机制,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加强监督。

2、接受学校监督巡视组对复试现场进行巡查。对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做法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及其领导的责任,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4、实行回避制度。复试命题、面试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复试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公平公正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

5、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检举渠道的畅通。对于考生提出的疑问,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及时答复。

七、附则

(一)本细则由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二)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湖北省及我校相关通知要求执行。如我校公布内容与上级最新政策相冲突,按照上级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