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本科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2024级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等文件工作要求,在学生自愿填写专业分流志愿的基础上,我院对2024级大类学生进行了分流,分流后历史学专业45人,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37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4月25日至4月29日,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书面向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受理人:王老师,地点:5F-111,联系电话:027-67842665。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