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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类项目验收的通知
作者:白云    来源:湖北省科技厅    时间: 2025-04-15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开展2025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类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5年度到期的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类项目(见附件1)。

二、时间要求

2025年6月1日:完成科技报告撰写并提交;

2025年6月15日前:项目决算表、经费支出明细账加盖财务公章(相关要求见附件2)。

2025年7月1日前:完成验收信息填写,上传材料并提交。

三、注意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登陆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2023年及以前立项项目验收登录系统https://kjt.hubei.gov.cn/jhsb/main/index.jsp,2024年及以后立项项目验收登录系统:https://kjt.hubei.gov.cn/jhgl/pmshb/home.html),点击“项目验收”模块,在线提交验收申请。

(二)自然科学基金面上类项目,项目负责人完成科技报告填写审核后,自行登陆系统在线填写验收信息并提交必备的支撑材料。请按照《验收材料规范编制指引》(附件2)要求编制材料,项目负责人对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项目负责人在提供证明材料时,请勿提供不符合验收标准的论文和专利,以免影响个人科研诚信记录。

1.面上类项目验收必备附件包括以下几类:

(1)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论文全文扫描件。(注:论文接收函、邮件信息等材料不予认可);

(2)专利证明材料须提供带有项目负责人姓名专利申请时间或授权时间的页面,如专利申请首页、专利证书等;

(3)单位财务部门盖章的项目决算表。

2.达到验收标准的论文和专利须满足以下要求:

(1)论文:项目执行期内发表;项目负责人为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标注了相关基金项目编号

(2)专利:项目执行期内申请或授权;项目负责人为专利发明人之一

(三)项目结题后,项目负责人应系统中下载水印版验收材料,正反打印,浅蓝色封面胶装成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交科发院。

(四)项目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到期(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前至少60日提出申请4月30日前在线提交延期验收申请,并上传签字盖章的《延期验收申请表》),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对于科技厅形式审查退回需补充完善资料的验收项目,后续补交时限为3个月,若逾期未补充完善的,科技厅将直接纳入验收评议,相关后果责任自负。

(二)验收率、验收通过率是省科技厅评估分配学校下一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标的重要依据。对于年度项目验收率未达到100%的单位,将对其下年度科技计划立项数量予以扣减;对于近三年项目验收优秀率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将酌情对其下年度科技计划立项数量予以适当倾斜。项目负责人要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项目完成质量。

(三)根据省科技厅相关文件,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若因抄袭、弄虚作假等科研不端行为或未尽到勤勉尽责义务等主观原因而导致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5年内不得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省科技厅在相应年限内不推荐其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联系人:白云   67842040  

附件:

1.2025年度到期的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类项目

2.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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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5日


   责编:张泽会    审核:李金    上传: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