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了解我校本科专业建设现状,推动专业加强内涵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监测“画像”实施方案>的通知》(教督〔2025〕2号)和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本科专业监测情况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本科专业监测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学校所有本科专业,详见《参评专业列表》(附件1)。
二、评估指标
评估指标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定量指标数据来源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分专业监测数据,无需专业报送;定性指标相关材料请各专业根据要求提供。
三、工作要求
(一)分专业报送《本科专业监测评估材料册》及相关支撑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3),文件格式均为PDF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在4月24日(周四)17:00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请各学院和专业高度重视本次本科专业监测评估工作,监测评估结果将作为专业调整、招生和拨款的重要依据。
工作联系人:曲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74010
附件
1. 参评专业列表
2. 本科专业监测评估材料册
3. 相关支撑材料提交要求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4月21日